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单位择优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4 08:53:36  来源:本网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现对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择优征集。

  一、项目名称: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GDGD-2023-QYCG007

  二、征集单位: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3620875

  征集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38816679

  三、工程概况:

  (一)项目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西侧

  (二)拆除工程内容: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现有门诊大楼、急诊楼、医技楼、药学楼、感染科楼住院大楼、办公楼、综合楼、后勤辅助楼、临街商铺和历史建筑。根据现状综合评估现有各项用房建筑质量和使用状况,按照“节约资源、以需定拆”的原则: 保留4栋建筑,分别是住院大楼、药学楼、后勤辅助楼和历史建筑。项目拟拆除建筑13栋,总建筑面积22678.92㎡。分二期进行拆除,二期拆除在一期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进行。

  1)一期工程:

  拆除3栋建筑±0.000以上部分,包含急诊部、老门卫、新门卫,合计建筑面积919.81㎡。

  2)二期工程:

  拆除10栋建筑±0.000以上部分,包含门诊大楼、医技楼、办公楼、社区中心、综合楼、肿瘤楼、太平间、伽玛刀、P体解剖室、锅炉房,合计总建筑面积21759.11㎡。

  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合理的安排施工准备工作、周围围蔽、拆除建筑物电线及水管、拆除设备、拆除建筑物、废渣破碎及回收废料、废渣清理及外运、清理场地及验收移交。

  拆除工程包含拆卸的人工、机械费用、拆卸的劳保安全处理、施工安全保险、拆卸围蔽、搭拆棚架、拆卸材料、余泥全部清场运输及一切与拆卸相关工作。

  四、工程控制价:249万元(其中一期工程10万元,二期工程239万元)。

  五、工期:暂定一期工程15天,二期工程45天。   

  六、资金来源: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自筹解决。

  七、公告发布时间、响应登记时间和地点: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

  (二)征集登记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点00分。

  (三)征集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四)征集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0时00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同征集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八、供应商合格条件(注: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第七条明确的方式正式递交征集登记资料的供应商参加)

  (一)供应商参加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供应商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供应商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五)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六)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七)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已办理征集登记并领取了征集文件。

  注:未在本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响应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二)本公告第八条(一)至(八)点内容(资料按要求盖章,截图、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注:征集登记时,该项资料(一式一份)密封提交。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计价依据

  (一)执行的规范及定额: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

  3、优先采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材料采用除税价);

  4、修缮定额中没有的项目采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并乘以修缮定额中规定的调整系数(建筑与装饰工程: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二)取费标准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销项税额按9%计取。管理费地区类别按一类计取,其他费率根据广东省各专业定额及文件要求执行,有费率区间的取其中值。

  (三)人工和材料价格

  一期工程:

  1、人工费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3年7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计算(不同定额采用不同人工费计算方式);

  2、材料费采用《2023年7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如《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则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材料价格。

  二期工程:

  1、人工费根据拆除场地条件具备,征集人发出拆除指令当月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计算(不同定额采用不同人工费计算方式);

  2、材料费采用拆除场地条件具备,征集人发出拆除指令当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如《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则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材料价格。

  (四)结算价格确定

  按上述(一)~(三)款规定计算的工程造价×(1-中选下浮率)作为结算价。

  中选下浮率=中选价/工程控制价*100%

  十二、本公告在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网站发布。

  十三、其他:供应商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严肃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和线索移交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征集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征集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24日

  附件1-供应商须知表.docx

  附件2.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响应文件格式.docx

  附件4.评分标准.docx

  附件5.施工合同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