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发改社会函〔2017〕6093号 文件批准,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现对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JG2018-3881
招标单位: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 吴 工 联系电话: 020-83137040
使用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 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13570595851
邮箱:83492175@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053283
二、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广新路388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白云校区内。
三、 工程估算总投资:24002万元,其中:实训楼、现代农业综合实训农场投资18019万元,实训设备投资5983万元。
四、 项目概述:
1、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学校自筹资金解决。
2、项目情况:建设综合工程实训中心1号楼18000平方米、2号楼15000平方米、现代农业综合实训农场170亩(含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展示园、玻璃温室、禽畜养殖园、作物种植园等)及购置实训设备2603台(套)。
3、前期咨询单位:本项目已完成前期可研编制、地下管线探测及前期建设条件评估,其中可研编制单位为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下管线探测单位为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前期建设条件评估单位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及规模、服务范围、服务期、招标控制价:
1、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内容及规模: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综合协调工作。总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其中:建设综合工程实训中心1号楼18000平方米、2号楼15000平方米、现代农业综合实训农场170亩(含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展示园、玻璃温室、禽畜养殖园、作物种植园等)。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8000m2,地上9层。建设项目规模为中型。
2、 服务范围:
(1)勘察服务范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的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和超前钻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设计服务范围:本项目实行设计总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通风空调、标识系统、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机房工程、环保工程、泛光照明、消防、防雷、电梯、基坑支护、人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园林景观等专业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外水、外电、煤气、钢结构、幕墙等专业设计、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设计变更,以及下列服务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服务:按照限额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协助竣工图审核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必须满足国家、省、市的造价编制有关规定及招标人的管理办法。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专题研究、土地利用及附属资源综合开发等;配合设计审查(概念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提交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必须满足审批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审查施工组织方案。
3)报建配合工作:代理发包人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规划、人防、消防、航空限高、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专业的报建和验收手续及相关协调工作,报建和验收手续所需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根据报建和验收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和补充,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完善有关资料。
4)设计配合工作包括临水(临时外水)、临电(临时外电)、施工总平面等设计工作,并负责配合完成本设计范围的二次设计;
5)现场服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向监理人员书面技术交底;
6)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
7)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等;
8)按用户需求提交项目设计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等;
9)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深度需达到住建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会同甲方委托的BIM专业机构,采用BIM技术生成工程量清单。
11)竣工图编制服务。
(3)监理服务范围: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文件审核、投资控制(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工程款支付、签证变更及其造价审核及变更台帐的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进度统一调控,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
2)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制定工程管理办法、理清各参建方职责及处理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3)属本工程的实施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应包含在监理范围之内(包含人防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量(含地质勘察工程量)、设计范围、工程规模的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监理人监理范围。
(4)综合协调工作:
1)组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目标策划,明确总体目标、分项目标及阶段目标;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作总控计划、分项计划及阶段计划;协助招标人统筹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起草相应文件;
2)组建后台技术支撑团队,指导和支持管理团队开展设计技术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进度管理等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拟定详细的项目前期管理实施方案,经招标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4)协助招标人组织召开项目工作协调会议,负责会议材料、场地、设备等会务工作;
5)协助招标人开展勘察进度、质量及现场的管理工作。
6)协助招标人开展设计进度与设计质量的管理工作;
7)协助招标人开展设计评审及优化工作;
8)代理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专业报建、市政配套设施报建等项目前期阶段的所有报建报批手续;
9)协助招标人开展设计文件、报建报批文件等文件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10)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咨询服务单位的咨询进度、咨询质量进行管理、监督与考核;
11)支持并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前期管理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12)本项目BIM模型的建立和应用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专业单位来实施,投标人需积极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对应单位,并协助BIM单位对各项成果进行复核,按照BIM单位的意见修改设计文件,保证其在日常工作中能正常开展相关业务。
3、 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及完成工程结(决)算并资产移交使用单位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为: 687.44 万元。其中:
勘察费控制价:36 万元(综合单价180元/米包干,工程量暂按2000米计取)。
设计费控制价: 341 万元
监理费控制价:310.44 万元。
六、工作目标。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作目标包括:
1、投资控制目标:在包含完整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全部建设内容的前提下,确保投资控制在政府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2、质量控制目标: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6)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3、服务期控制目标:在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后1310日历天前完成该项目的全部竣工验收及完成工程结(决)算并资产移交使用单位。主要节点目标如下:
(1)方案设计修改:在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修改。
(2)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修改后6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
(4)勘察: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4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七、 发布招标公告、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8年7月10日00时 00分至2018年7月16日 23 时 59 分。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8 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6号窗口(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要求见第十条第8款)一份(联合体报名时提供)。非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需提供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报名资料,将被拒绝接受报名。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八、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8月17日9时4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号开标室(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2、开标时间:2018 年8月17日10时00 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号开标室(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3)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 年(即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报表无拒绝或否定意见,且净资产应为正值。
5、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2)勘察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4)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5)各专业负责人[包括房屋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概预算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审核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注:上述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6、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内容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在投标报名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十一、 招标人因两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电话:020-83137040
十三、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网站、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四、 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
3、投标经济补偿。
本项目投标经济补偿人民币35万元,分配办法如下:
方案设计评审排序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第7名 | 第8名 |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含税费,人民币,万元) | 10 | 6 | 5 | 4 | 2.5 | 2.5 | 2.5 | 2.5 |
全部的投标补偿费包含在本项目设计费中,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向甲方申请投标补偿费,并对1-8名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给予补偿。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甲方不再给予投标人投标补偿。如果最终方案设计评审排序的投标人不足8 名或者前8名中有被废标的或者前8名包含中标人的,所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
并列排名的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按一个名次计,后续名次空缺,例:如果第2名出现两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4名,如果第2名出现三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5,依次类推。
并列排名的补偿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该排名补偿费总额=出现排名并列名次的补偿金额+空缺名次的补偿金额,则n个并列排名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该排名补偿费总额/n。例:第2名出现两个投标人并列,则第2名的补偿费总额为6+5=11万元,两个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为11/2=5.5万元。
如第8名出现并列排名,则该排名补偿费总额为2.5万元,n个并列排名第8名的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2.5/n。
4、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办理。
十五、 风险提示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应控制在省发改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范围内,建设内容应包含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全部建设内容;编制的施工图应按照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关于不超投资的意见修改,施工图预算应控制在省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建设内容应包含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全部建设内容。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原因,致使项目投资超过批准的概算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一律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承担。
十六、《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单位: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1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所有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只有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以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