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25 09:00:00  来源: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根据粤发改社会函【20132868批准,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现对 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8385499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1358058556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石滩镇石滩研发创意园区内

四、项目概况

  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智能化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本项目招标内容:对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12052409.88 元。(本工程设置总价招标控制价和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招标控制价清单;凡投标报价超过总价招标控制价或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7  1 25 00  00分至 20173    311 0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7 3 3  10 00 分,截止时间:2017 33 11 0008开标室。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 2017 3 3 11 00 分,截止时间:2017  33 12 00 08开标室。

4、开标时间: 2017 3 6 0930 分至10   3008 开标室。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在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智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 2013 1 1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金额为800万元或以上的电子工程或建筑智能化施工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业绩需提供库内网页信息打印页,、(没有提供信息打印页的业绩不做为评标依据)。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如提交虚假的业绩证明资料,一经查实,除依法依规处理外,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其他项目投标。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东省省属代建项目中因违约被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违约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附表)。

注: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若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企业库内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投标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的评审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时在广州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未在招标公告第八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电话:020-83854997  

地址:环市东路348号市政大厦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网站和《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  2017  1 25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一、参加过广东省省属代建项目建设(指代建或施工或设计或监理单位)超过代建合同约定工期24个月及以上没有竣工验收并移交使用单位使用的企业有:

序号

单位名称

承建项目

1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社会科学中心项目代建单位

2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社会科学中心项目监理单位

3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省社会科学中心项目施工单位

4

广东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社会科学中心项目设计单位

二、曾经在广东省省属代建项目发生过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讨薪闹事的企业有:

序号

单位名称

承建项目

1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省社会科学中心项目施工单位

 

三、曾经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提交代建合同履约保函,被取消中标资格,并被停止参加广东省省属非经营性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的企业有: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7618日)、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75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