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广东省松园宾馆西区改造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作为本代建项目的招标人,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06〕12号)、《关于完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的意见》(粤府函〔2009〕96号)的规定,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代建单位,诚邀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 标 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二、使用单位:省委接待办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松园宾馆西区改造工程项目代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议书批准的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2812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20746平方米、管理人员用房建筑面积2066平方米。代建单位产生后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发改委审批,开展项目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项目建成移交时应达到使用单位要求的运营标准,包括相关的一切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酒店所有设备、设施、固定及活动家具、电器、厨具、餐具、酒店布草、酒店用品、工艺品及供电、供热、供水、煤气等相关扩容配套设施和附属园林绿化等,达到四星级酒店标准)。
(三)估算总投资:按15828万元控制,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131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0万元,基本预备费1150万元。最终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可研估算为准。
(四)代建服务费:暂定310万元,代建服务费的计费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扣除征地费用后的余额为基数(暂定为15828万元)。
(五)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
(六)代建工期:1.2013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单位使用;2.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按省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七)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同泰路720号。
四、招标内容: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直至项目保修期结束、向使用单位办理完成资产移交、向使用单位及档案主管部门办理完档案移交手续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开展项目的可研编制及报批工作,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该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已由使用单位委托,代建单位负责可研报告的审查修改与报批以及可研编制单位、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概念性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等工作;
(二)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三)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四)组织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办理计划、规划、土地、拆迁、施工、环保、消防、水电、园林、绿化和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
(六)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七)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报送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和使用单位;
(八)按省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省财政部门批准的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提出项目拨款申请送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审查后报省财政部门;代编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按月向省财政部门、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九)向省建设行政主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
(十)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十一)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审查后报省财政部门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负责按档案主管部门要求整理档案,报档案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要求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
五、报名时间:2011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月 11 日的9:00~11:30,14:00~16: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接受报名后,当日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资料费500元/份。
六、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经最近一年工商年检合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二)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
1.一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类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2.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5.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①最近 3 年(即2008年、2009年、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②注册资金与其资质等级相对应(施工总承包类的建筑业企业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以上,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600万元,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300万元,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低于5000万元)];
(四)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①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 3 人;②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1人;③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资格中的一种资格。
(五)投标人自2008年10月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15000 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全过程设计管理或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其中,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代建(项目管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证明文件;全过程设计管理、工程咨询项目的业绩可以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三项证明文件的其中一项。]
(六)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主持过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全过程设计管理或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至少最近二年在投标单位任职,并提交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因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的承诺书;为确保本项目代建负责人履行全过程管理职责,正在负责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已经中标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业绩原件给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对,其中:(1)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代建(项目管理)的业绩必须是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2)全过程设计管理、工程咨询项目的业绩可以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项证明文件的其中一项。
(七)投标人须按招标人约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银行出具的《银行出具履约保函格式承诺书》。(银行履约保函见招标文件格式14)
(八)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的状态。
(九)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被托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11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十一)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十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11 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七、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附件一要求,按要求的顺序排列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二)证明满足报名资格合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至报名处供招标人核对,经核对后,双方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共同签名确认,并将该表与报名相关资料一起当场密封后,保存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后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评标的依据。
八、其他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三)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本次招标若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而导致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按相关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五)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投资招商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六)风险提示
1.在满足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等前提下,代建单位编报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发改委批复)的投资估算内。代建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代建期间物价波动及人工费用、装修标准等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终项目决算总投资不得突破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代建单位未能履行项目代建合同,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致使投资超过批准的概算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一律由代建单位承担。
2. 在满足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等前提下,代建单位应确保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否则,对超出工期约定日期按每日5000元承担违约责任。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以上风险。
九、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020-34399652
招 标 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1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