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20 16:37:40  来源:本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粤发改投资函[2019]3034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106-50-01-01369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公安厅,建设资金来自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东省看守所整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天河区柯木塱广东省看守所用地红线内。

  2.3  工程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18961平方米。一是维护改造建筑面积10517平方米,其中,被羁押人用房6393平方米,办案及管理用房2136平方米,省监察委业务技术用房1260平方米,民警用房573平方米,附属用房155平方米;二是新建建筑面积8444平方米,其中,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2998平方米,省检察院及法院用房191平方米,民警用房1839平方米,附属用房500平方米,办案及管理用房356平方米,地下停车库2560平方米。具体详见项目建议书。

  2.4  规划用地文件: /。

  2.5  项目批准文件:粤发改投资函[2019]3034号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106-50-01-013698)。

  2.6  资金来源: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中分三年安排解决,其中,2019年安排100万,2020年、2021年分别暂列3700万元、3933万元,具体视项目建设进度按程序申报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2.7  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总投资77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2万元、预备费368万元。

  2.8  招标内容: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部分包括详细勘察、超前钻、地下管线探测,按全费用综合单位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详勘、超前钻、地下管线探测、剪切波速试验、抽水试验、设备人员进退场、水电、人员交通住宿、安全文明等工作。

  2、设计部分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配合等,设计内容以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中所列的有关工程内容为准。

  3、中标后应及时开展地下管线探测工作,根据图纸和现场情况探明地下管线和地下建构筑物分布,为编制勘察大纲和地质详勘进场作业提供参考意见。地下管线探测工作内容包括:

  (1)包括但不限于查明项目用地范围内排水管、供水管、消防管道、电缆线、通信线、燃气等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以及探明雨水和污水接入井的位置和标高,编制场地地下管线成果图等相关工作。

  (2)若项目用地范围内有市城规院地下管线记录,则需提供市城规院综合地下管线图纸质版和电子光盘各一套,且地下管线探测单位探测成果需叠加在市城规院综合地下管线图上,并予以区分。

  (3)根据规划方案,将新建建筑物平面转折点用界钉固定标注在现场场地内,并将建筑物平面叠加在探测成果平面图中。

  (4)地下管线探测面积包干工程量1万平方米,具体位置和范围由可研编制单位与勘察单位商定。

  (5)地下管线探测实施前,地下管线探测方案应经建设单位和可研编制单位审核同意。

  4、配合省代建局和使用单位负责办理规划、专业报建等项目前期阶段和验收阶段的报建报批手续。报建和验收手续所需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除前期已取得的有关批准资料外),并应根据报建和验收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和补充,省代建局配合承包单位完善有关资料。

  5、若设计过程中确有必要前往外地考察同类项目汲取其设计管理经验,设计单位应予以配合。

  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2.9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08.91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6.41万元(含投标经济补偿);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5万元(勘察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元/米,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详勘、超前钻、地下管线探测、剪切波速试验、抽水试验、设备人员进退场、水电、人员交通住宿、安全文明等工作)。

  结算单价按合同中标单价(应不超过招标时公布的各单项限价(如果有)或以经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概(预)算中相应的勘察费的各项目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在合同实施期间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作量结算。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110%。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发包人和使用单位确认,并通过省有关主管审批部门批准后,承包人应及时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发包人有权组织专家或第三方审查单位对全过程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注:1、招标控制价总价包含

  (1)向建设主管部门购买测量控制点(不少于3点,其中1个点带高程坐标)的费用;

  (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合格证》测量放线册和验线册的费用,以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安全评价等手续(若有)的费用;

  (3)绿建审查所需的各项(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氡、噪声等检测等项目)检验检测费用;

  (4)用于项目前期与设计有关的各类专家评审费用;

  (5)各类证照工本费。

  (6)若设计过程中确有必要前往外地考察同类项目汲取其设计管理经验,设计单位应予以配合,考察费用按合同所列设计费的5%列支,如有结余则归设计单位所有。

  2、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工程勘察全费用综合单价投标价不得高于 150 元/米,(工程量按在合同实施期间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作量结算),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省财政厅审定金额为准。另勘探布孔图及钻孔进深应满足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并报发包方核准。初勘测未完成的,不得进行详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本公告3.1第(2)项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其它要求

  (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2)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4)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信誉要求:①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②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③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分配办法如下:

  方案评审排序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

  (人民币,万元)

  8.38845

  4.66025

  2.79615

  1.398075

  1.398075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5,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①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方案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5名的单位(不足5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②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③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④并列排名的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按一个名次计,后续名次空缺,例:如果第2名出现两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4名,如果第2名出现三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5,依次类推。

  并列排名的补偿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该排名补偿费总额=出现排名并列名次的补偿金额+空缺名次的补偿金额,则n个并列排名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该排名补偿费总额/n。例:第2名出现两个投标人并列,则第2名的补偿费总额为4.66025+2.79615=7.4564万元,两个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为 7.4564/2= 3.7282万元。

  如第5名出现并列排名,则该排名补偿费总额为1.398075万元,n个并列排名第5名的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 1.398075万元 /n。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1月23日至2020  年3月9日9 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页面自行下载电子版,不再单独发放纸质版。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A)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3月9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3月9日9 时30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楼)。

  6.2开标时间:2020年 3月9日9 时30分。

  6.3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的需提交)。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4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6.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其它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8.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5 有关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8362086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楼

  8.7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8.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8.9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10  工作目标和工期: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工期和工作目标包括:

  8.10.1  投资控制目标: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全过程实行限额设计,在包含完整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全部建设内容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投资控制,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投资目标。

  8.10.2  质量控制目标:满足国家关于医院建筑工程及地下车库的规范标准的要求及设计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条文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配合施工单位,按施工图纸(含变更后)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8.10.3  服务期控制目标:

  (1)勘察工期(含外业和内业,出正式版勘察报告):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不超过  3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

  1)方案设计:30日历天;

  2)明确完善意见后对方案修改:10日历天;

  3)初步设计(含概算):30日历天;

  4)按照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评审专家意见对初步设计(含概算)修改完善:10日历天;

  5)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6)按照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修改完善:10日历天;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章):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授权代表:  吴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28房

  邮政编码:510632

  电话: 020-83620867

  招标代理(章):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夏工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邮政编码:510060

  电话: 020-38293607/18588851990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