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9〕1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审议重要改革政策和举措,协调解决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改革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马兴瑞 省长
副组长: 许瑞生 副省长
张 虎 副省长
成 员:
张少康 省政协副主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刘小涛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逯 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黄宏达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陈向新 省委军民融合办常务副主任
葛长伟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秀英 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巡视员
孙太平 省公安厅副厅长
卓志强 省民政厅厅长
曾祥陆 省司法厅厅长
戴运龙 省财政厅厅长
陈光荣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鲁修禄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李 静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许永锞 省水利厅厅长
汪一洋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王中丙 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卢荣春 省审计厅厅长
陈俊光 省林业局局长
周颖石 省国家安全厅厅长
苏少林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庄旭东 省气象局局长
吕金水 省地震局副局长
杜 挺 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局长
陈天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廖建平 广东电网公司董事长
王新辉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该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机制,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