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全省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是省委、省政府明确的2018年一项重点改革任务,现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正式运行。记者14日从省政府网站了解到,《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办法》所指的中介超市,是指全省各类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的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和信用管理平台,为项目业主购买中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承接中介服务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监管提供服务。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8年6月20日至10月31日,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先后发布了4次中介机构入驻邀请,成熟一批进驻一批,分批推动全国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超市。截至2018年12月底,已发布52项中介服务种类,共有1684家中介服务机构和1276家项目业主进驻中介超市。
中介服务项目包括财政性资金项目和社会性资金项目。《办法》指出,财政性资金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项目。凡是财政性资金项目,项目业主必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社会性资金项目是指使用社会性资金购买的中介服务项目,项目业主按照自愿原则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社会性资金项目业主通过中介超市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项目业主如何在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办法》列出了5种主要方式,包括择优选取、直接选取、竞价选取、随机抽取以及其他经省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确认的公开选取方式。
中介服务机构在中介超市出现1次一般失信行为的,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应当暂停该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承接中介服务3个月;1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2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其参与承接中介服务6个月;2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其清退出中介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