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7-06-01 08:45:00 来源: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负责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的集中建设管理,代表出资人和使用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职责。
(一)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办理有关报建报批手续;
(二)制订代建项目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项目管理目标;
(三)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
(四)负责代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控制、质量安全、工期进度、信息档案等管理,组织代建项目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项目使用移交等;
(五)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协助使用单位编制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六)对参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七)编制代建项目竣工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八)负责评价参建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项目规范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经常性的内部审计;
(九)向省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将代建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