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推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建成绿色低碳校园,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拟启动碳中和校园综合能源建设及运营服务采购,现面向特定投资主体发出采购邀请,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碳中和校园综合能源建设及运营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
2.采购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3.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联和社区东社街,省委党校新校区
4.项目概况: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建筑面积3520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3097平方米(含架空层及连廊),地下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用房(普通教室用房、实训教室用房、室内体育用房、教学管理用房、教学研究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学术交流用房、学术研究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图书馆用房,宿舍用房(学员宿舍、单身教师宿舍、人才宿舍),食堂用房,停车库及人防工程用房,架空层及连廊等。
5.建设内容:投资主体需要为采购人提供碳中和校园综合能源建设及运营服务,通过建设充电桩、分布式光伏、光储充系统、能碳综合管理平台等设施,打造绿色低碳智慧校园。
本项目主要工程匡算量见表1:
表1 综合能源项目主要工程匡算量
注:
(1)本表所列建筑面积工程量仅供参考,实际工程量以现场勘察及深化设计结果为准。
(2)本表所列工程均含深化设计及管线敷设、配套软件及设备设施购置安装调式验收等内容(含设备设施的基础基座安装、管线布设连接等),项目深化设计(含光伏面板色系,暂定传统色)需经采购人和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审核取得书面同意意见,用于本项目的设备需满足国产化要求。
6.合作时间:自本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即进入运维期,运维合作年限 / 年。
二、邀标范围
(一)邀标对象
本次邀标对象为碳中和校园综合能源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投资主体,且按照附件1邀请函要求递交了采购邀请回函,中标人将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中标人需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领先的技术能力以及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以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并实现预期的低碳目标。
(二)邀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但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限贰名,牵头人须在国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且牵头人应为收到采购邀请函的主体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关于采购邀请回函(格式详附件1中相关内容)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电子邮件(采购人指定邮件账号:qqb3027@163.com)
四、关于竞标人对本次采购的疑问(文件格式由竞标人自定)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6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电子邮件(采购人指定邮件账号:qqb3027@163.com)。
五、关于响应文件(格式详附件1中相关内容)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需密封递交,逾期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傅维平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电话: 020-83620874
电子邮件: qqb3027@163.com
附件: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碳中和校园综合能源建设及运营服务采购文件.pdf
2.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碳中和校园综合能源建设与运营服务管理合同.docx
6.室外充电桩配电箱系统图及平面图(DWG+PDF).zip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