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快速推进
发布时间:2011-08-19 12:30:00  来源: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2011年8月9日,省代建局刘爱民副局长率领调研小组赴清远市代建局学习调研。调研小组实地考察了清远市代建局实施代建的部分项目,与清远市代建局举行了座谈交流。
       据了解,清远市代建局成立于2008年7月,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受清远市政府委托行使业主职能,承担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检查监督工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资产移交。清远市代建局自成立以来,代建制获得了快速推进,代建局共承担了市属代建项目77个,其中已竣工投入使用的15个,目前在建的21个,另有41个处于前期准备阶段,代建的全部项目总投资约131.4亿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34.55亿元。清远市代建工作的主要做法是:一是采取直接委托建设即“大业主”的代建管理模式,自行承担项目业主的职能,并通过聘任社会专业人才负责项目管理,灵活的代建模式和人员组成,确保项目的专业化管理和质量安全;二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代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组织召开项目联席会议,帮助协调各类问题,有力保证了项目快速推进;三是由专门团队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全程跟进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编制和报建报批工作,加快了代建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四是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由市发改、监察、财政、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共同组成阳光招标小组,对代建项目招标活动进行严格把关,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五是资金拨付层层把关,市财局委托第三方审核预结算,把关招标控制价,严格控制了投资。
       调研小组认为:清远市推进代建制的做法值得省内各地市借鉴。